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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语言文字大事记——1951年

时间:2023-04-20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2月
【5日】政务院公布《关于民族事务的几项决定》。其中第五条规定,在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内设民族语言文字研究指导委员会,指导和组织关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研究工作,帮助尚无文字的民族创立文字,帮助文字不完备的民族逐渐充实其文字。

3月
【26日】《人民画报》自第2卷第1期起,增出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三种民族文字版。

4月
【本月】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设立第四研究组,负责研究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问题。

5月
【8日】中国文字改革协会编成《苗语拉丁化学习草案(黔东区)农民识字课本》。
【本月】教育部成立了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筹备会,聘请林汉达、韦悫、胡愈之、马叙伦、黎锦熙、罗常培、陆志韦、俞敏、曹伯韩、郑之东等10人为筹备委员,马叙伦为主任委员。

6月
【5日】中国文字改革协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政治组织机构新文字字母、俄文字母拼音略号》。
【6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正确地使用祖国的语言,为语言的纯洁和健康而斗争!》的社论,号召建立正确运用语言的严肃文风。当日,《人民日报》开始连载吕叔湘、朱德熙合写的《语法修辞讲话》,至12月25日刊载完毕。
【7日】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筹备会召开汉字注音、拼音问题座谈会。韦悫、林汉达、黎锦熙、魏建功、丁声树、周祖谟、蒋仲仁、陈定民、张照、王均、陈健中、曹伯韩、郑之东等20人出席会议。座谈会就汉字要不要注音、注音用什么符号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本月】毛泽东为《人民日报》社论《正确地使用祖国的语言,为语言的纯洁和健康而斗争!》改稿。

8月
【15日】中国文字改革协会秘书处就《常用简字语典》(草稿)向社会征求意见。稿中的例词都用新文字和汉字对照。

9月
【26日】《人民日报》刊登出版总署发布的《标点符号用法》。用法包括14种标点符号。

10月
【5日】政务院印发《关于学习〈标点符号用法〉的指示》。指示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政府机关处理文件人员、各报刊出版机关编辑人员、各学校语文教员和学生加以学习;今后一切文件和出版物均按该件规定统一标点符号的使用。
【12日】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设立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研究指导委员会。邵力子任主任委员,罗常培任秘书长。

11月
【2日】中国文字改革协会、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联合召开少数民族文字汇通方案及汉字注音问题座谈会。
【29日】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筹备会举行第二次会议。会议原则通过了《常用字研究工作报告》和《常用字表》,讨论了《简体字研究工作报告》和第一批简体字。
【本月】教育部调整机构,把文字改革研究工作从社会教育司分出,设立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秘书处,专门负责进行文字改革问题的研究,并进行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的筹备工作。林汉达兼任秘书主任,曹伯韩、郑之东任副秘书主任。

12月
【15日】教育部、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筹备会召开速成识字法座谈会。韦悫、黎锦熙、杜子劲、辛安亭、俞敏、祁建华、张凌光、杨述等出席座谈会。会议肯定了速成识字的方法,并讨论了一些与速成识字法有关的问题,如扩大推广范围、注音符号等问题。
【26日】周恩来总理指示,在文化教育委员会下设立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经马叙伦、郭沫若、吴玉章、胡乔木共同商讨后,会商情况及拟定的委员会名单上报毛泽东主席、周恩来总理并得到批准。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第31次委务会议决议设立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主任委员马叙伦,副主任委员吴玉章,委员丁西林、吴晓铃、林汉达、季羡林、胡乔木、韦悫、陆志韦、陈家康、叶恭绰、黎锦熙、魏建功、罗常培。委员会下设拼音方案组、汉字整理组、教学试验组、编辑出版组、秘书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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