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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语言文字大事记——1952年

时间:2023-04-20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1月
【6日】中央人民政府革命军事委员会总政治部在《人民日报》介绍速成识字法。

2月
【5日】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召开成立大会。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主任郭沫若到会并讲话。他分析了文字改革的必然性和必要性,提出汉文必须自左而右横行排写的建议。研究委员会主任马叙伦、副主任吴玉章在讲话中传达了毛泽东主席关于文字改革工作的指示。会议通过了1952年工作计划纲要,讨论了委员分工:韦悫、马叙伦、吴玉章、胡乔木、罗常培、黎锦熙、丁西林、陆志韦、魏建功、陈家康、吴晓铃、林汉达组成拼音方案组;叶恭绰、马叙伦、魏建功、季羡林、丁西林组成汉字整理组;黎锦熙、陆志韦、吴晓铃、林汉达组成教学试验组;编辑出版组暂由秘书处负责,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各委员参加;林汉达任秘书处主任,曹伯韩、郑之东任副主任。
【22日】政务院第125次政务会议通过《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地方民族民主联合政府实施办法的决定》。在关于人民代表会议的第四项中规定:“各民族代表在人民代表会议的协商委员会或常务委员会上,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会议中的重要报告、文件和发言,应尽可能译成参加会议的各民族的文字,或配备译员作口头翻译。”在关于人民政府的第四项中规定:“人民政府行使职权时,应尽可能地使用当地各民族的文字。” 政务院第125次政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其中第十五条规定:“各民族自治区自治机关得采用一种在其自治区内通用的民族文字,为行使职权的主要工具;对不适用此种文字的民族行使职权时,应同时采用该民族 的文字。”第十六条规定:“各民族自治区自治机关得采用各民族自己的语言文字,以发展各民族的文化教育事业。” 政务院第125次政务会议通过《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保障一切散居的少数民族成分享有民族平等权利的决定》。其中第五项规定:“凡散居的少数民族成分,有其民族语言、文字者,得在法庭上以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辩。” 政务院第125次政务会议通过,并经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批准的《各级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试行组织通则》第四条第五款规定,各级政府民委“协助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研究”。
【本月】中国文字改革协会宣告结束。该会秘书处并入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秘书处。

3月
【12日】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主任郭沫若向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等中央领导同志转呈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主任马叙伦、副主任吴玉章草拟的关于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成立的报告和1952年工作计划纲要。3月22日,毛泽东主席批示同意。
【17日】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拼音方案组召开第一次会议。吴玉章、黎锦熙、魏建功、罗常培、吴晓铃、林汉达、韦悫、陈家康、曹伯韩、郑之东等出席会议。会议讨论了中国拼音文字字母的制订,多数与会代表同意以注音字母为基础进行修改。
【25日】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汉字整理组召开第一次会议。魏建功、黎锦 熙、季羡林、林汉达、叶恭绰、曹伯韩、郑之东、易熙吾等出席会议。会议决定当前工作的中心任务为简化汉字,并决定以本会筹备期间选出的第一批简体字550个为基础,继续进行修改删选。
【30日】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教学试验组召开第一次会议。会议决定,在拼音文字方案确定以前,注重研究速成识字法的拼音教学问题。

4月
【22日】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拼音方案组召开第二次会议。吴玉章、黎锦熙、罗常培、韦悫、魏建功、丁西林、林汉达等出席会议。会议讨论了中国拼音字母的几个原则问题:1.在拼音字母民族化的原则下,是否可以就注音字母略作必要的修改,不要变动过大;2.拼音字母是否必须音素化,这种音素化应如何进行;3.是否标调,标在什么地方。

5月
【16日】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汉字整理组召开第二次会议。叶恭绰、魏建功、季羡林、韦悫、黎锦熙、林汉达、曹伯韩、郑之东、易熙吾等出席会议。会议讨论通过了制订《第一批简体字表》的四条原则:1.已有通行简体的字,以述而不作、不另造简体为原则,但无通行简体而笔画较多的较常用字,不妨另找简体;2.简体字以印刷体为准,构造宜注意与手写体相近,偏旁简化可以类推;3.异体字另行处理,代用字暂不列入本表;4.简体字表公布时,以简体字为主,附注繁体字。会议根据以上原则,初步决定了第一批简体字的草稿。

6月
【2日】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拼音方案组召开第三次会议。吴玉章、韦悫、黎锦熙、罗常培、吴晓铃、林汉达等出席会议。
【5日】教育部公布收字1500个的《常用字表》,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秘书处另选出500字作为补充常用字,合计2000字。7月,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常用字表》单行本。
【11日】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合办的《中国语文》杂志社成立。韦悫任社长,罗常培任总编辑,林汉达任副总编辑,叶圣陶、黎锦熙、吴晓铃、郑之东任编辑委员。
【12日】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拼音方案组召开第四次会议。吴玉章、韦悫、黎锦熙、罗常培、丁西林、魏建功、陈家康等出席会议。
【21日】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汉字整理组召开第三次会议。主任委员马叙伦在会上讲话。会议决定第一批简体字为500个,暂时限定范围在《常用字表》及 补充常用字的2000字以内。这500字将由小组研究选出,并在取得一致意见后,提交研究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讨论决定。

7月
【20日】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和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合作编辑的《中国语文》杂志创刊。
【本月】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海军部召集全国各舰队通讯战士60多人,在上海华东海军部举办新文字速成训练班。 《中国语文》从创刊号开始连载中国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语法小组编写的《语法讲话》。《语法讲话》开始运用现代语言学的理论和方法探索现代汉语语法的规律。1961年12月由商务印书馆出版,改名为《现代汉语语法讲话》。

8月
【13日】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拼音方案组召开第五次会议。吴玉章、韦悫、罗常培、魏建功、丁西林、林汉达等出席会议。
【26日】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召开第二次全体委员会议。马叙伦、吴玉章、韦悫、罗常培、丁西林、魏建功、叶恭绰、吴晓铃、林汉达等出席会议。吴玉章介绍了拼音方案组工作的情况,并将初拟的三种拼音方案提交会议讨论。韦悫谈了拟定方案的三个原则:1.民族形式;2.在注音字母的基础上进行必要修改;3.音素化。

10月
【14日】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汉字整理组召开第四次会议。叶恭绰、黎锦熙、魏建功、季羡林、丁西林等出席会议。会议在原表695个简体字基础上又增加5 个简体字,制订出共有700个字的简体字表。会议还提议,立即着手制定简字手书体,全面整理汉体字和异体字等几项工作。
【23日】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拼音方案组召开第六次会议。吴玉章、罗常培、陆志韦、魏建功、吴晓铃、林汉达、张照等出席会议。会议通过了一个汉语拼音字母表,其中声母24个,韵母37个。

11月
【5日】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汉字整理组召开第五次会议。叶恭绰、魏建功、黎锦熙、丁西林、季羡林等出席会议。会议通过了编制700个简体字的具体规定,同时委派丁西林对秘书处收集的异体字进行选择。
【15日】中央人民政府扫除文盲工作委员会成立。群众性的扫盲运动开始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全国大规模展开。
本年
【本年】国营电影制片厂开始用蒙古语、维吾尔语、朝鲜语等少数民族语言译制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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